2025年10月2日 星期四

我的房地產經驗分享(二):從自住房到第一間出租房

在買下第一間自住房後的三年,我的生活也和一般房貸族差不多——每個月固定繳著房貸。雖然房貸僅佔收入的三分之一,但卻意外帶給我不少焦慮。

房貸帶來的焦慮

這份焦慮並不是來自「付不出房貸」,而是因為原本用於儲蓄與投資的金額被大幅壓縮。基本生活費用依舊存在,因此被擠壓的就是娛樂開銷,以及投資額度。雖然有人會說「房貸就是另一種存錢」,我也認同,但現實上,就是更多的現金流被綁在房貸中。

為了讓資金更有彈性,我還將房貸轉換成「抵利型房貸」,好讓部分資金可以動用。不過,每月固定的房貸支出仍在,資金壓力依舊存在。當時我還沒有指數型 ETF 的概念,投資主要放在個股,但成效並不理想,股市中也沒賺到什麼錢。

開始接觸出租房的概念

後來,我透過閱讀一些房地產書籍,開始接觸到「買房出租」與「投資報酬率」的觀念,這也讓我開始積極找尋合適的出租房。

在這裡,房仲其實是非常重要的角色。自己上網找,或是在 591 瀏覽的房源,往往都是滯銷、價格高或難處理的物件。真正優質的投資標的,通常在釋出第一時間就會被房仲直接推薦給手上的熟客,根本還沒上網站就被買走了。

因此,和房仲建立良好關係很關鍵:

  • 讓他清楚知道你的需求

  • 表現出你是「認真想買」而不是隨意看看,這樣在有新房源時,他才會優先通知你。

第二間房子的成交

在幾次尋找之後,我找到一間位於公寓五樓(含頂加)的物件,總坪數約 17 坪,格局已經隔成三個出租單位(兩間套房加一個頂加)。這間房子的總價是 450 萬,屋齡和我差不多大。屋主已經事先做好隔間,因此我不需要再花太多心力整理。

這裡有個重點:頂加的合法性問題
頂樓加蓋常常有報拆風險,所以在購屋前需要調查:

  • 是否有被舉報紀錄

  • 是否能調閱空拍圖確認該加蓋是否在 1995 年(民國 84 年)前就存在
    因為 1995 年以前的既存違建,雖然不是完全合法,但多半只是列管、暫緩拆除。

這間房子雖然有頂加,但屬於較早的既存違建,相對風險較低,因此我決定出手。

資金規劃與現金流

這間房子的購買資金,主要來自三年來的存款,加上第一間房轉增貸取得的資金。換句話說,我幾乎是用「全額貸款」去操作,貸款金額 450 萬,分 30 年攤還,每月房貸約 15,000 元

而這間房子的租金收益大約 25,000 元,單純計算下來,每月能多出 10,000 元現金流

就這樣,我正式踏上了「包租公」的第一步。

給想嘗試出租房的投資人建議

如果你已經有自住房,正在考慮進一步購置房產來出租,我會建議幾個方向:

  1. 先評估現金流:出租房的租金不一定能完全覆蓋房貸與管理費、稅金等支出,所以要抓保守一點的試算,避免空租期帶來壓力。

  2. 選地段勝過裝潢:租屋族最看重的通常是交通、生活機能和價格,而不是裝潢的華麗程度。好的地段能確保長期的出租率。

  3. 以長期角度看待投資:短期內可能覺得回收慢,但房地產的價值往往在時間中慢慢累積。把它視為資產配置的一部分,而不是期待短期獲利的工具。

  4. 心態調整:出租會遇到不同房客,難免有狀況,與其追求「完美房客」,更重要的是建立合理規則,並保持彈性與耐心。

如果能以「穩定資產成長」的角度來看待出租房,這會是一個不錯的長期投資方式。

小結

買下第二間房,讓我真正體驗到「資產能帶來現金流」的感覺。雖然這間房子也有不少坑(違建問題、租客管理、設備維護…),但這些都將在後面幾篇和大家分享。

從自住到出租,對我來說最大的改變,就是開始理解「資產不只是佔用資金,還能幫我創造收入」。這份心境上的轉變,也奠定了我當時持續投資房地產的想法。

2025/10/2 onemou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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